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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計畫 - 114年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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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國家圖書館及公共圖書館提升閱讀品質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
新購或汰換公共圖書館讀者服務設施,提升圖書館服務品質,營造優質且友善之閱讀環境與氛圍,並持續建構公共圖書館寬頻上網環境,提供民眾上網學習之場域。

參、補助對象
一、    直轄市立公共圖書館。
二、    縣(市)立公共圖書館、縣(市)文化(教育)局(處)公共圖書館(以下簡稱縣市圖書館)、鄉(鎮、市、區)立圖書館(以下簡稱鄉鎮圖書館)。

肆、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以下簡稱國資圖)。
三、    執行單位:
(一)    直轄市立公共圖書館。
(二)    縣市圖書館。
(三)    鄉鎮圖書館。

伍、權責區分
一、    主辦單位:辦理經費核撥及行政指導等相關事宜。
二、    承辦單位:辦理本計畫複審、輔導協助及其他主辦單位交辦之相關事宜。
三、    執行單位:辦理本計畫執行相關事宜。

陸、實施期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柒、補助項目
一、    補助項目範圍如下:
(一)報紙期刊架、書架(櫃)、展示架等設備。
(二)流通櫃臺及周邊設備。
(三)閱覽桌椅(含沙發、造型桌椅等)。
(四)影音相關設備。
(五)資訊相關設備。
(六)空調設備。
(七)其他提供讀者服務所需設備。
(八)寬頻上網費。總館寬頻上網速度至300M、鄉鎮圖書館及分館寬頻上網至100M以上。
(九)特色閱讀空間:規劃具有特色之閱讀空間,提升整體改善效益。申請館需提出規劃書,針對現有空間描述,敘明規劃內容及主題特色、提供特色閱讀空間規劃配置圖。
二、    本計畫補助設備須以提供讀者使用為原則,不包含:圖書資訊等館藏資料、行政(辦公)相關設備、電梯之新設、維修、保養或汰換等事項。

捌、補助基準及原則
一、    補助基準:本部將依預算額度考量各直轄市、縣(市)財力等級,設算各直轄市、縣(市)之核定補助經費額度。
二、    補助原則:
(一)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統籌申請全縣(市)設備升級計畫,獲補助地方政府所編列年度計畫之行政規劃、輔導等相關統籌行政費用,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為上限(直轄市不得申請),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籌。經費申請表應詳列經費項目、數量、單價及總價。
(二)    【補助項目一~七】單一館補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補助項目八-寬頻上網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統籌申請,無館數限制;【補助項目九-特色閱讀空間】,單一館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需符合縣(市)提案館數上限,補助總經費以各縣(市)最高補助額度為限。
(三)    圖書館設備充實與升級提案館數及補助額度
1.    補助優先原則:以3年內(111-113年間)未獲教育部閱讀設備升級補助之圖書館為優先。3年內本計畫已補助過的館,若需再申請補助,請於計畫書中敘明原因。
2.    提案館數及補助額度(詳實施計畫)
3.    以實際需求覈實補助。
4.    設備未達使用年限者,不得汰換。
5.    申請補助之設備,須與營造友善之閱讀環境與氛圍有關,並應於年度內執行完成。
6.    自籌款項目需符合本計畫補助項目範圍。
(四)    競爭型補助
本案計畫採競爭型補助,審查委員依據提案計畫之必要性、經費編列合理性、圖書館服務情形、執行能力(以往年度執行成效)、預期效益等評分,據以排定建議補助順序及計畫執行之合理需求經費,核定補助額度。

玖、申請及審查
一、    申請:
(一)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統籌排定補助順序,以縣市為單位彙送計畫書,於113年9月1日前(發文日期為主),以公文函送至國資圖以利審查。
(二)    寬頻上網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統籌申請,無館數限制,其他項目補助額度及提案館數,需符合補助原則及提案館數上限,補助總經費以各縣(市)最高補助額度為限。
(三)    計畫書需述明計畫之必要性、合理性、急迫性,作為審查之依據。
(四)    任何經費補助項目不得與本部其他相關計畫重複申請。
(五)    申請補助之圖書館需登錄於「公共圖書館統計系統」;未登錄者請敍明原因。
二、    複審:
(一)    由國資圖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成立審查小組,辦理複審作業。
(二)    複審方式:採書面審查,預計113年10月31日前完成審查。
三、    決審:由本部邀集相關單位與專家學者等組成決審小組辦理決審。預計113年12月31日前核定補助名單。
四、    本部得依實際情況,調整上述各項作業時間。
五、    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將依審議結果調整,重新核定補助額度,並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

壹拾、計畫提案及撰寫說明
一、    計畫書1式6份以不超過10頁為原則(至少1份為核章正本,正本請於封面註記,並提供計畫書pdf及odt檔),內文以A4紙張直式橫書雙面列印,14號字標楷體,左側裝訂,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公文函送國資圖。
二、    計畫書內容詳實施計畫。

壹拾壹、經費編列、核撥及結報作業
一、    依據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助辦理國家圖書館及公共圖書館提升閱讀品質實施要點」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二、    本計畫經費請撥,請依核定補助單位為申請單位辦理經費請撥相關事宜。
三、    本計畫之經費,應依規定編列地方配合款,且依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支用標準辦理編列經費,不得超出「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四、    本計畫之執行成果至遲應於115年2月底前完成結案,結報時需將正本資料函送本部,副本資料函送國資圖(需含附件)。附件包括:本部經費收支結算表、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檔光碟(內含成果報告書pdf、odt檔、成果照片)(格式及內容詳見附件7)。
五、    本補助款會計帳目應明確清楚;其結餘款應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訂定輔導管理機制,督促轄內公共圖書館執行年度計畫,定期列管追蹤經費執行率及達成率,並因應實際需求協助其填報本計畫相關表格資料。

壹拾貳、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計畫補助之各項紀錄作品(含照片、影像、紀錄片等)、文字紀錄、書籍及影音資料等著作權,應授權本部自由運用於相關成果展現及宣傳行銷等推廣活動,著作人並不得對本部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    本計畫之補助款(含地方配合款)應專款專用,不得任意變更用途、挪用於其他用途、用於抵充原編列之公務預算經費。如經廢止補助資格,補助款應全數繳回;已支出部分則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籌措經費支應。計畫如有變更之必要或因故無法執行,應事先徵得本部同意,並報送修正計畫至本部核定。
三、    本計畫之補助經費應於該年度或核定計畫預定期程內執行完竣並付款,以利辦理經費核結。
四、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本計畫應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及「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提出相對配合款。
五、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本計畫有關事項,應依「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政府採購法」及「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過程若有疑慮,請以直轄市及縣(市)為單位洽請相關單位協助。
七、    本計畫設備增購皆需依「審計法」、「事務管理彙編」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之各項設施、財產等不得重新施作或增購。
八、    申請補助縣(市)應於計畫期限內提出申請,計畫提報時程及執行成效將列入下一年度核定補助額度之參考;如未依核定計畫執行、績效不彰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者,本部得廢止已核定之補助,並作為未來補助之參據。
九、    本計畫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依行政程序辦理。

壹拾參、附件
附件1:計畫書封面
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
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書

實施期程: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申請單位:○○縣(市)政府
(執行單位:○○○圖書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申請表(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填寫)                (新臺幣元)
計畫名稱    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計畫期程    114年1月1日 至114 年 12 月 31 日
申請縣(市)    
局(處)長        電話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E-mail    
聯絡地址    
經費   
館名    申請補助經費    自籌款    合計

    經常門    資本門    合計        
    行政
輔導費    補助項目8    補助項目1-7    補助項目9            
1.○○圖書館/分館                            
2.○○圖書館/分館                            
3.○○圖書館/分館                            
4.○○圖書館/分館                            
5.○○圖書館/分館                            
6.○○圖書館/分館                            
合計                    (A)
    (B)
    (C=A+B)

配合款比率
(B/C) %        %
備註:
1.以3年內未獲教育部閱讀設備升級補助之圖書館為優先,依急迫性、必要性、合理性,由高至低排列補助優先順序。
2.直轄市、縣(市)公共圖書館總館寬頻上網速度至300M;鄉(鎮、市、區)公共圖書館及分館寬頻上網速度至100M以上。

附件3:申請補助分項使用說明及預期效益評估(補助項目1-8填列)
計畫名稱    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執行單位    
登錄「公共圖書館統計系統」    □是
□否   請敘明原因:
112年度
(1-12月)
進館人次        112年度
(1-12月)
借閱量(冊/人)    
(總借閱冊數/總人口數)

序號    01    名稱        類別
(參見註1)    
數量/單位        規格    
經費需求
(新臺幣元)    補助款/
自籌款/    放置地點    
使用對象        使用預期
效益評估    每週使用率:   %
(每週使用時數/每週開館時數*100%)
說明    □新增設備。用途說明:

□更新設備。目前使用說明(含採購時間、使用年限、設備現況):

備註    
序號    02    名稱        類別
(參見註1)    
數量/單位        規格    
經費需求
(新臺幣元)    補助款/
自籌款/    放置地點    
使用對象        使用預期
效益評估    每週使用率:   %
(每週使用時數/每週開館時數*100%)
用途說明    □新增設備。用途說明:

□更新設備。目前使用說明(含採購時間、使用年限、設備現況):

備註    
註1: 補助項目類別:
(1)報紙期刊架、書架(櫃)、展示架等設備。
(2)流通櫃檯及週邊設備。
(3)閱覽桌椅(含沙發、造型桌椅等)。
(4)影音相關設備。
(5)資訊相關設備(電腦(桌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
(6)空調設備。
(7)其他為提供讀者服務所需設備。
(8)寬頻上網。
2.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附件4:規劃書 (含申請補助分項使用說明及預期效益評估) (補助項目9填列)
計畫名稱    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執行單位    
登錄「公共圖書館統計系統」    □是
□否   請敘明原因:
112年度
(1-12月)
進館人次        112年度
(1-12月)
借閱量(冊/人)    
(總借閱冊數/總人口數)

名稱    特色閱讀空間    空間主題        
經費需求
(新臺幣元)    補助款/
自籌款/    設置地點        
現有空間
使用狀況描述        
規劃內容及
主題特色說明
(請敍明空間大小)        
特色空間規劃圖        
申請補助分項使用說明及預期效益評估(補助項目9填列)
項次    項目及說明(含內容/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預期效益評估,每週使用率: %
(每週使用時數/每週開館時數*100%)
1                         %
2                         %
3                         %
4                        %
5                         %
6                         %
註: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附件5:經費申請表
                     114年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表
                                                                                                     ▓申請表
   (非民間團體)       □核定表
申請單位:OOO縣(市)政府    計畫名稱: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計畫期程:114 年 1 月 1 日 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計畫經費總額:      元,向本部申請補(捐)助金額:       元,自籌款:      元
擬向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捐)助:▓無□有
(請註明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捐)助經費之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              元,補(捐)助項目及金額:
XXXX部:………………元,補(捐)助項目及金額:
補(捐)助項目    申請金額
(元)    核定計畫金額(教育部填列)
(元)    核定補助金額
(教育部填列)
(元)    說明
業務費                1.    出席費、稿費、講座鐘點費及工讀費、_____、______、______等等訂有固定標準給付對象之費用。
2.    依國內(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規定之相關費用 。
3.    辦理業務所需    、       、
       、      、      。
設備及投資                1.    資訊軟硬體設備:   、       。
2.    網站開發建置費用:   、   、  。
3.    其他計畫設備費用:
       、     、      。
合  計                
承辦           主(會)計       首長
單位           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補(捐)助方式:
□全額補(捐)助
█部分補(捐)助
指定項目補(捐)助□是▉否
【補(捐)助比率   %】

地方政府經費辦理方式:
▉納入預算
□代收代付
□非屬地方政府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彈性經費額度:
█無彈性經費
□計畫金額2%,計     元(上限為2萬5,000元)
備註:
一、本表適用政府機關(構)、公私立學校、特種基金及行政法人。
二、各計畫執行單位應事先擬訂經費支用項目,並於本表說明欄詳實敘明。
三、各執行單位經費動支應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本部各計畫補(捐)助要點及本要點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四、上述中央政府經費支用規定,得逕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友善經費報支專區-內審規定」查詢參考。
五、非指定項目補(捐)助,說明欄位新增支用項目,得由執行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
六、同一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捐)助時,應於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內,詳列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部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七、補(捐)助計畫除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之情形外,以不補(捐)助人事費、加班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為原則。
八、申請補(捐)助經費,其計畫執行涉及須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者,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贊助機關(教育部)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申請補助者如符須表明身分者,請至本部政風處網站(https://pse.is/EYW3R)下載「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列,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各計畫主政單位或政風處。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機關首長發現前項人員有應行迴避之情事而未依規定迴避者,應令其迴避,並另行指定人員辦理。
附件        114年教育部補助計畫經費明細表               ▓申請表
    (非民間團體)            □核定表
申請單位:OOO縣(市)政府    計畫名稱: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計畫期程:114 年 1 月 1 日 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計畫經費總額:○○○元,向本部申請補助金額:○○○元,自籌款:○○○元
擬向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捐)助:█無□有
(請註明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捐)助經費之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              元,補(捐)助項目及金額:
XXXX部:…………………………元,補(捐)助項目及金額: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單價(元)    數量    總價(元)    說明
業務費    每月上網寬頻費用                總館/300M、分館/100M(共○○個館)(非發包)
                    
    合計                中央○○○
地方○○○
○○分館(非發包)
設備及

資    經費項目    單價(元)    數量    總價(元)    說明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合計                中央○○○
地方○○○
○○分館(非發包)
設備及投
資    經費項目    單價(元)    數量    總價(元)    說明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合計                中央○○○
地方○○○
○○分館(發包)
設備及投
資    經費項目    單價(元)    數量    總價(元)    說明
                    中央○○○
地方○○○
    合計                中央○○○
地方○○○
○○分館(發包)
設備及投
資    經費項目    單價(元)    數量    總價(元)    說明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合計                中央○○○
地方○○○
備註:
1、各執行單位經費動支應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本部各計畫補(捐)助要點、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2、補(捐)助計畫除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之情形外,以不補(捐)助人事費、加班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為原則。


附件6:預訂執行進度
期程    執行內容    備註
113.09.01前    寄出申請計畫書    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為單位函送國資圖。
113.12.31前    核定補助名單    
114.01.01~114.07.31    執行館完成設備採購作業。    依「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14.08.01~114.10.31    設備進場、完成安裝、定位及驗收。    
114.11.01~114.11.30    彙整成果報告資料(含採購之設備、設備使用情形、活動辦理等照片電子檔,參見附件7)。    
114.12.01~115.02.28    報部核結    


附件7:成果報告參考格式
首頁:○○縣(市)成果摘要表                                        (新臺幣元)
計畫名稱    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實施期程    114年1月1日 至 114年12月31日
局(處)長        電話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E-mail    
聯絡地址    
補助與實支經費    核定計畫金額        核定補助金額    
    補助比例    %    實支總額    
    計畫
結餘款        繳回
結餘款    
    地方自籌經費    
附件    ※必備附件
1.    計畫項目經費核定文件
2.    教育部經費收支結算表
3.    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若無調整免附)
4.    成果報告電子檔(採購之設備、設備使用情形、活動辦理等照片電子檔)
重要成果摘要    
壹、    計畫執行情形
一、    計畫執行控制情形:包括初審、發包、預算執行等。
二、    計畫目標達成情形:包括核定補助館數、撤案繳回館數、實際完成館數、館數執行率、經費執行率等。
三、    經費執行情形(結餘款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別    館別    各項經費    備註
        核定計畫金額    核定補助金額    補助
比例(%)    實支總額    繳回
結餘款    
                            
                            
                            
                            
貳、    成果及效益分析
一、分項使用說明及使用率達成值
計畫名稱    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實施計畫    執行單位    
序號    01    名稱        類別
(參見註1)    
數量/單位        規格    
經費    補助款/
自籌款/    設備使用率
達成值    每週使用率:    %
(每週使用時數/每週開館時數*100%)
使用對象        放置地點    
用途說明    
成果照片    
序號    02    名稱        類別
(參見註1)    
數量/單位        規格    
經費    補助款/
自籌款/    設備使用率
達成值    每週使用率:    %
(每週使用時數/每週開館時數*100%)
使用對象        放置地點    
用途說明    
成果照片    
※註:1. 設備類別:
(1)報紙期刊架、書架(櫃)、展示架等設備。
(2)流通櫃檯及週邊設備。
(3)閱覽桌椅(含沙發、造型桌椅等)。
(4)影音相關設備。
(5)資訊相關設備(電腦(桌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
(6)空調設備。
(7)其他為提供讀者服務所需設備。
(8)寬頻上網。
 (9) 特色閱讀空間。
2. 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3. 成果照片併同成果報告書,另存電子檔案光碟寄至國資圖彙存。

二、推廣活動辦理情形:包括閱讀推廣活動館方辦理及民眾參與情形的影響等。
 三、引進地方資源投入的情形:引進地方企業、團體投注資源情形,如地方捐資、
     捐贈及館方辦理募款活動及成效……等。
四、大眾傳播媒體及社會人士之反應或評價(例如剪報資料、讀者意見等)。
五、其他。
參、    檢討與建議
一、執行中遭遇困難與因應對策。
二、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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