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度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之優惠補助金額」公告<p><span style="font-size:1em">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3日</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1em">發文字號:通傳平臺決字第10741043110號</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1em">主旨:檢送本會107年11月21日通傳平臺第10741041930號「108年度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之優惠補助金額」公告影本1份(如附件1),敬請轉知所轄中小學校及公立圖書館,請查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1em">說明:<br /> 一、依電信法第20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第11條、第14條至第16條規定、本會107年11月21日第831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br /> 二、「中小學校」指由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中小學校,包括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補校及特殊學校。「公立圖書館」指國家圖書館、省市立圖書館、縣市立圖書館及鄉鎮市區立圖書館,合先敘明。<br /> 三、旨揭公告108年度業者以優惠資費提供中小學校及公立圖書館之市內數據電路月租費補助,其補助方式為偏遠地區(如附件2)每單一中小學校或公立圖書館,每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00元(詳情以公告為準)。<br /> 四、為因應我國未來網路多媒體或影音串流之數位學習及數位圖書資源共享趨勢,請貴部(府、局、處、館等單位)加強宣導本會旨揭公告補助措施,並轉知各級中小學校及公立圖書館,如符合公告事項之補助條件者,請自行選擇合法之普及服務經營者,向其申請以優惠資費提供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br /> 五、旨揭公告已登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ncc.gov.tw),「新聞公告」/「本會公報」選項下之「公告及送達公告」網頁。</span></p>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System.Xml.XmlTextWriter